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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應備證件 由當事人持身份證、印章向本區調解委員會申請 連絡電話 07-6814311#26 
健保-投保應備證件 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健保-轉入應備證件 
	帶原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或個人投保歷史資料。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原有的健保卡。二十歲以上子女,仍在學者帶學生證。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健保-補中斷應備證件 
	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個人投保歷史紀錄資料。榮民及遺眷者,請攜帶榮民證、榮民遺眷證,二十歲以上子女仍在學者,請帶學生證。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處理期限或方式 隨到隨辦 
健保-ic卡記錄更新應備證件 iC健保卡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處理期限或方式 隨到隨辦 
健保-退出或轉出應備證件 
	死亡:死亡證明書、健保卡。入伍:征集令、印章失蹤:失蹤未滿六個月者,得辦理退保。失蹤滿六個月者,如遇災難失蹤,得自當天起退保。入監:判刑、管訓處分二個月以上,請帶入監證明、健保卡辦理退保。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處理期限或方式 隨到隨辦 
健保-停保或復保應備證件 
	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得辦理停保(健保卡不須繳回)。復保需檢附出入境管理局入出境資料,或護照及戶籍謄本。 連絡電話 
	07-6814311#2407-6810933(專線) 
三七五租約續訂、變更、終止租約登記應備證件 一、 承租人申請終止租約: 
	申請書2份租約書正本1份承租人印鑑證明1份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及印章 二、 承租人租約繼承: 
	申請書2份繼承人現耕切結書1份繼承系統表1份非現耕繼承人同意書(拋棄繼承人)1份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含其他已死亡之繼承人)1份繼承人戶籍謄本(被繼承人之子女及夫或妻)1份租約書正本1份印鑑證明書(所有繼承人)1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23 
祭祀公業應備證件 一、祭祀公業之申報: 
	推舉書。但管理人申報者,免附。沿革不動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全員戶籍謄本派下現員名冊原始規約。但無原始規約者,免附。 二、派下員變動: 
	派下全員證明書變動部分之戶籍謄本變動前後之系統表拋棄書(無人拋棄者,免附)派下員變動前後之名冊規約(無規約者,免附) 三、管理人之變動 
	派下全員證明書規約(無規約者,免附)選任之證明文件 連絡電話 07-6814311#23 
寺廟管理應備證件 一、寺廟登記 
	使用執照影本一份寺廟登記表登載之管理人,住持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所屬教會(如中國佛教會)發給之團體會員證書影本一份(未參加教會組織者免附)不動產權利證明文件: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及登記簿謄本(正本)各一份(無動產者免附)動產證明文件、存款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一份(無動產者免附)寺廟登記申請書一份寺廟登記表一式六份寺廟人口(住眾)登記表乙式六份(無住眾免附) 二、寺廟變動 寺廟變動登記表一式六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29 
公寓大廈管理應備證件 一、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 
	申請報備書一份檢查表一份區分所有權人名冊一份會議紀錄一份會議出席人員簽到簿一份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一份規約一份推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各分區所有權人建物登記謄本各一份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一份。 二、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變更 
	申請變更報備書一份檢查表一份區分所有權人名冊一份會議紀錄一份會議出席人員簽到簿一份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一份規約一份推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各分區所有權人建物登記謄本各一份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一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29 
國民兵身份證明應備證件 
	身份證私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役男申請體格複檢應備證件 
	身分證兵役用診斷書私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公所三天,送市政府,核定單位為市政府。 
役男申請體位證明書應備證件 
	身分證私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役男申請延期徵集應備證件 
	身分證私章申請原因之相關資料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公所二天、送市政府、市政府核定 
在營常備兵家庭發生變故申請提前退伍及替代役提前退役申辦(在營軍人)應備證件 
	申請書二份戶籍謄本二份有關證明文件二份調查審核表二份財產證明一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公所四十天,市政府三十天、市政府核定 
在營軍人或征屬申請入營證明書應備證件 
	申請書私章身分證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貧困征屬申請醫療補助(列級征屬)應備證件 
	醫療診斷書(收據)私章列級征屬(甲、乙、丙)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後備軍人緩召申請應備證件 
	現在全戶戶籍謄本切結保證書印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每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卅日 
在營軍人家屬申請急難慰助金(列級征屬)應備證件 
	申請書一式三聯患病者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私章死亡證明書(診斷書)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後備軍人歸鄉報到應備證件 
	身分證、戶口名簿退伍證、離營憑證卡私章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退伍令遺失申請補發應備證件 本人私章、身分證影本二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隨到隨辦報後備司令部核定 
後備軍人轉免役應備證件 
	申請書一份退伍證身分證最近三個月內醫院兵役用診斷書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處理期限或方式 於上級政府規定期限內辦理每年五月一日~五月卅一日 
補充兵役及家庭因素替代役申辦應備證件 補充兵役: 
	申請書二份戶籍謄本一份有關證明文件一份調查審核表一份財產證明一份 家庭因素替代役: 
	申請書二份戶籍謄本一份及申請人父、母結婚至今之謄本一份有關證明文件一份調查審核表一份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貧困征屬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費(列級征屬)應備證件 
	申請書一份戶口名簿、出生證明(或死亡診斷書)私章按規定隨即發給補助費 連絡電話 07-681431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