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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消息

    公告本區為辦理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辦理救助項目為:荔枝、改良種芒果,受理期間及相關規定詳如內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4-14 09:04

    受理申請地點:美濃區公所農業課。
    受理申請期限:
    黑葉荔枝及玉荷包等新品種荔枝:114年4月9日(星期三)起至114年4月22日(星期二)止,於工作日受理。
    改良種芒果:114年4月14日(星期一)起至114年4月25日(星期五)止,於工作日受理。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為
    (一)黑葉荔枝(果樹一):每公頃6萬2,000元。
    (二)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三)改良種芒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五)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10萬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標準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上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應攜帶資料:土地所有權狀(或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非土地所有權者需檢附期限內租賃契約書或耕作協議書等相關土地使用證明、本年度(114年)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申請人私章、身份證、農會存款簿帳號,缺者或影本不予受理;為加速復耕復建,可檢附災損土地照片(遠、中、近照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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