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5年4月1日移署移字第1150045880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移民團體參考可申請之政府經費補助項目,內政部移民署已將相關資源公告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工作/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項下,請各移民團體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