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營業處所淹水救助加碼50公分以上最高3.5萬元、未滿50公分市府核發1萬元。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對高雄造成瞬間強降雨,市府擴大慰助,希望協助受災市民儘快恢復生活。
住屋及營業場所淹水:
適用對象為有實際居住事實的住戶,或有營業登記且仍在營業的店家。以一門牌一戶計算。
淹水50公分以上
每戶發放1.5萬元住屋淹水救助金,中央再加碼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可達3.5萬元;中央提供家電受損再補助1萬元。
淹水未滿50公分
市府加碼每戶1萬元的淹水救助金。
泡水車輛慰助:
此外針對此次降雨,高雄市政府特別辦理泡水車輛慰助計畫。凡車輛於豪雨期間,在高雄市認定淹水範圍內,因淹水受損,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所有人均可提出申請。
汽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2萬元
其餘機車最高2,000元
未達上限者,依實際維修或損失金額核實慰助。
如何申請?
住家、營業場所:請備妥身分證明、房屋稅籍、租屋契約或營業登記等實居或營業證明文件、存摺封面影本,以及淹水高度、水痕高度之房屋受災照片等資料(其中經市府劃定淹水區域免附受災照片),至災害發生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泡水車輛:符合資格的車輛所有人親自臨櫃至車輛泡水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填具申請書並攜帶行車執照與存摺影本、並提供車輛泡水證明(如照片或影片),以及汽機車維修業開立之維修發票收據、車輛報廢證明、轉賣載明泡水事實之契約書或國稅局災害損失證明等重大損失證明文件之一。
稅捐減免
若民眾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一年免繳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一年可以免除50%房屋稅,泡水車輛屬高雄市牌照亦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稅賦相關減免申請,各救助金發放機關將協助轉送至本市稅捐稽徵處辦理(也就是由公所轉送,免多跑一趟)。
各項補助受理日期將儘速公布,請受災民眾可先備齊相關文件,拍照留存證據,以便後續加速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