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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問答

    低收入戶哪些補助項目?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7-08 10:28
    1. 第一類(人/月) 12,324元。
    2. 第二類(戶/月)6,115元。【人口比3/1,最低生活費3/2(8,627元)者】
    3. 第三類(端午、中秋、春節)戶/節2,073元。(人口比同上)
    4. 兒童生活補助費:2,695元-人/月(本市列冊第二.三.四類低收入戶之未滿15歲子女為限。)
    5. 就學生活補助費:6,115元-人/月(本市列冊第二.三.四類低收入戶之25歲以下子女就讀一般學制進修部或夜間部之高中職.專科學校及大學學生)。
    6. 春節慰問金:第1類﹏第4類,單身戶2,000元-戶/節,有眷戶3,000元-戶/節
    7. 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中度以上者每月補助8,499元,輕度者每月補助4,872元。
    8. 列冊低收入人口福利:享有健保福保身份,免繳健保費,並享有國民年金全額補助。

    ※依社會救助法第8條規定,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

    類別: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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